在工业化城市
东莞,农业的出路是发展都市农业。市政府在今年年初下发了推进都市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、加快都市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。近日,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要求,制定了《加快都市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(办法)》。
13种农业生产活动将获市财政补助
《加快都市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(办法)》,对13种类型的农业生产和活动,制定了资金扶持补助政策。
这13种类型的农业生产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、农业机械购置、设施农业示范基地、市级农业产业园、小型农业园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、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市“三品”认证、市农业品牌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、市休闲观光农业发展、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等。
扶持对象须是有规模的农业实体,根据实施细则规定,获补贴须是有一定规模的农业实体。
例如,对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的下发,就有这样的条件规定。属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的,生产基地(大田)面积不低于50亩(若为大棚或室内种养的,不低于6000平方米),加工基地年加工销售产值达30万元以上;有效经营权达5年(含5年)以上。属于农业科技示范户的,生产基地面积不低于2亩,加工基地年加工销售产值达10万元以上;有效经营权达3年(含3年)以上。市农业局成立审核小组,对申请财政补贴的个人或单位,进行资格条件审核。通过审核拟定的名单,将在市农业局门户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